近日,多地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10月8日,广西崇左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认房不认贷”,在崇左辖区内已有一套房,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商品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同日,山东泰安也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明确“认房不认贷”政策。
10月7日,安徽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20%;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
崇左支持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10月8日,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办理时效期由原来的一年调整为两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
同时,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崇左市购买自住预售、存量商品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多孩家庭”分别再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即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另外,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在崇左市辖区内购买自住预售、存量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地名下无自住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过住房,在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按首套房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成员在崇左辖区内已经有一套住房,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购买自住(预售、存量)商品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此外,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开展2023年度“商转公”贷款业务。
泰安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10月8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商业住房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
同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方面提出,缴存职工在泰安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租房提取额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或按月委托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
安徽省支持公积金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
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其中,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提出,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同时,调整贷款计算基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额纳入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另外,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
此外,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将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将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职工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
对于新政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表示,一是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的支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达到节约资源,降低碳排放,促进碳中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总体考虑,不断适应当前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对不断实现制度优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自住住房改造。三是持续支持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
校对:廖胜超